附件1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乡镇企业专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提高规范,为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目的任务

为了增强我局知道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职能建设及系统建设工作地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的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地()、县()乡镇企业局,经协商同意,在一段时期内固定地进行业务工作交流,成为部局准确、及时、客观地了解情况、获取经验启示的一个载体。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是适应新时期乡镇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基层乡镇企业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发挥我局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的需要,也是我局准确把握陷阵企业发展形势,为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部党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环节。

工作联系点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乡镇企业专业会议精神,着重把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布局优化,小城镇建设;发展外向型经济,乡镇企业“走出去”;加快企业整体素质规范的提高;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加强工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创造的新鲜经验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部局报送。

三、 联系内容

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布局结构调整情况,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有关会议和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取得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环境情况,包括出台的新政策、采取的新举措;企业管理及减负工作情况,包括规范市场秩序、减少企业事故、提高企业信誉程度的措施;加强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人才培养的措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加强网络建设和财务统计工作情况;强化机构职能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你们认为应该上报的其他重要情况等。这些内容,可以具体到以下九个方面:

1、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法制工作情况。即本地区在支持乡镇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法制建设情况和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成绩、做法和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

2、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即本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方面的基本思路、主要做法和措施、经验、问题及其建议。有的联系点要重点反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思路、经验和措施。

3、布局结构调整情况。即本地区在布局调整方面的基本思路、发展规划、扶持措施和基本经验及其建议。

4、统计信息体系建设。即本地区在统计制度改革、网络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其建议。

5、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情况。反映本地区在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落实各项外经贸政策、主动“走出去”开拓国际贸易和资本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情况。其中要注意及时反映乡镇企业发展对外贸易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6、乡镇企业技术创新、教育培训和提高质量的情况。反映本地区在引导、扶持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园区建设、乡镇企业职工技能开发与鉴定、技术管理人才培养与引进,乡镇企业质量振兴活动特别是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名牌战略,乡镇企业科技、教育、质量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采取的对策措施,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

7、乡镇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方面的情况。反映本地区在引导乡镇企业加强标准化管理、推进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弘扬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风气、促进与国际接轨以及为改善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思路、主要做法和经验、问题和建议。

8、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反映本地区在找准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和指导乡镇企业工作的位置、增强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和联系、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实力、增强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措施、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9、其他需要给予关注和反映的情况。

与此同时,联系点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方面的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四、联系制度与方式

   (一)联系制度

    1.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可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两个月选择1—2方面的重要情况于双月底前上报部局综合处,由综合处按照上报材料内容,分送主管领导及有关处。创造的新鲜经验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综合处负责向政策法规处推荐,争取在部局办的简报《乡镇企业情况》上刊登。

    2.建立对口联系(调研)制度。根据部局各处职能及各联系点的工作特点,建立部局各处对口与联系点联系工作的制度(具体分工附后)。部局各处按照分工对口进行调查研究,每年至少1次。通过调研认真总结点上的工作经验,并及时向面上推广。

    3.建立联系点座谈会制度。每年年底(或年初)召开各联系点和有关省(区、市)乡镇企业局领导参加的座谈会,总结交流当年联系点联系工作情况,布置来年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采取“双向互动、强调时效、多种途径”的方法。部局要及时向联系点通报情况,发送有关文件、材料,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各个联系点要及时向部乡镇企业局报送有关材料。联系点反映本地区全面发展情况的综合性材料要两月报送一次:属于一事一报的非综合性材料要随时报送。

     联系媒介主要通过计算机信息交换的方式。部局在综合处设立工作联系点信息平台,支持各个联系点与部局联网。信息报送要规范内容和方式。在没有建立联系点信息平台前,报送材料以纸质文件为主,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电子信箱:zhch@agri.gov.cn),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非保密性)可用电传和电话上报。建立联系点信息平台后,报送材料以电子文档为主,重要文件资料可以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以便备案。

五、具体要求

   (一)各联系点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一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这项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与部局联系。

   (二)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各自工作特点,侧重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突出反映这些方面的成绩、经验和问题,有选择有重点上报情况。

   (三)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及时上报情况,特别要注意真实性和实效性,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报假数字,不整假材料,不搞假大空。

 

    附: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各处与联系点联系工作分工表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